侦查阶段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被驳回,家属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慌乱,但这并不意味着从此丧失把人取保出来的机会。案件马上进入下一节点,检察院审查是否批准逮捕。这是整个侦查阶段争取取保最重要的机会。

笔者将在本文中讲清三件事:取保被驳回后案件怎么走,律师应该做什么,家属应该做什么。

一、接下来案件会经历什么程序?

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嫌疑人后,认为需要继续羁押,不能自己说了算,必须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。也就是说,公安想继续关人,需要检察院同意。检察院收到报捕申请后,有7天时间进行审查,可能批准逮捕,也可能不批准——不批准的,公安机关必须放人。

这就是“报捕”和“批捕”的关系:公安报捕是申请,检察院批捕是决定。报捕不一定等到刑拘最长期限的第30天,公安在拘留期限内随时可以提请。

二、取保被驳回后,案件会走哪条路?

公安机关驳回取保申请,不等于一定会报捕。实务中,有少数案件经进一步侦查后,公安机关发现案件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、没有逮捕必要,此时会主动取保,不向检察院报捕。但多数案件一旦作出刑事立案决定,在打击犯罪、侦破案件以及绩效考核等多重因素驱动下,仍会向检察院报捕。

如果公安机关主动取保,人出来,案件继续侦查,重点是取保后的合规应对;如果公安机关报捕,焦点转移到检察院,这7天是争取不批捕的黄金时间。

三、检察院审查批捕这7天,律师应该做什么?

1、报捕前:会见当事人,做好检察官提审辅导

检察官收到批捕申请后,通常会在7日内提审当事人。

律师应在此之前完成会见,做专项辅导——告诉当事人检察官通常会问什么、如何陈述对自己有利的客观事实,提醒他此前遗漏的有利事实和辩解,必须抓住检察官提审的机会讲清楚。这次提审,是侦查阶段当事人唯一一次面对中立审查者的机会,要做好准备。

2、两头盯:第一时间确认案件是否已移送检察院

公安报捕不会主动通知律师,报捕时间也不确定。律师需要同时盯住两端: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和报捕意向,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确认案件是否已移送审查逮捕。一旦确认报捕,立刻行动。

3、确认报捕后:联系检察官了解案情

因侦查阶段律师没有阅卷权,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、案卷材料及证据并不了解。此时应当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,了解提请批准逮捕书的基本内容和本案的主要证据。

此时,检察官虽无法定义务告知律师案情,实务中大量存在不愿告知的情况。但律师也应尽力争取,争取在掌握尽可能多信息的情况下,进行下一步行动。

4、第一时间提交法律意见。

确认报捕并了解基本案情后,律师应第一时间向检察官提交书面意见。意见进入越早,越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考量走向。条件允许的,还应争取与检察官当面沟通,说明自己的意见及理由,及时回应检察官的不同意见。

5、提审后及时会见,必要时补充法律意见。

检察官提审当事人后,律师应尽快会见,了解提审内容、当事人的回答情况以及检察官的态度和关注点。如果提审中出现了新情况——检察官关注的方向与预期不同、提审中出现了新的案件细节——应针对这些新情况补充提交法律意见。

这份法律意见书的核心目标只有一个——向检察官呈现当事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据,争取不予批准逮捕。

四、家属:稳住阵脚,做好三件事

1、配合律师,准备证明社会危险性低的材料。

申请取保候审时未准备的,家属需在此时收集好以下材料,交由律师连同法律意见书一并提交:社区出具的关于当事人日常表现良好、无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、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当事人在职期间表现良好的证明、固定住所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家庭成员情况证明(如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、需赡养老人的身份证明等)。这些材料统一用于证明当事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。有被害人的案件,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书,同样有助于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估,但赔偿数额和时机需要在律师评估案情后再行决定。

2、不要私下接触被害人。

谅解和赔偿应当在办案机关知晓或律师见证下进行。家属私下联系被害人,一旦双方对各自主张、态度或承诺产生争议,不仅取得的谅解书可能不被认定,还可能涉嫌妨害作证。

3、不要盲目退赃退赔。

不了解案情时,退赃退赔的数额和时机不当,可能被视为对犯罪事实的默认,反而加重处罚。